商标法视野里的标志和标记有什么区别

我国《商标法》第八条对于描述什么是商标时用的是“标志”,但是理论界和学者观点多用“标记”,标志和标记虽然含义和读音相似,但是其是否具有真正的区别,还需要仔细研究。

翻开《现代汉语词典》[①]分别找到了“标志”和“标记”的解释,其对“标志”的解释:1.表明特征的记号或事物;2.表明某种特征。其对“标记”的解释:1.标注上记号;作出标志;2.标志;记号。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标记”和“标志”作为名词时,“标志”的含义囊括了“标记”,对于“标志”而言,不仅记号可以作为“标志”,而且能表明特征的事物也可以表示为“标记”,这样一来,“标志”的含义比“标记”丰富一些,尤其当对应着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来说,“标志”作为立法中采用的法律术语,更正式,也更合适。

法律术语除非赋予特别的含义,对它的解释应当从语言习惯的角度出发,而《商标法》似乎也惜字如金,不愿意对“标志”再做过多的解释,但《现代汉语词典》显然很好地弥补了这一不足。当我们弄清楚了“标志”和“标记”的含义之后,这也才揭开了商标法的冰山一角。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六版

王晶律师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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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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