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我写了两篇文章,分别从短视频文案的角度【1】 和著作权侵权比对的角度【2】点评了奥迪小满广告翻车事件。然后看到有人发文说这次事件【3】,无论是北大满哥、还是奥迪汽车都是赢家。
我刚开始看到时,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但是看到作者的理由时,倒也能自圆其说,他说:
奥迪的目的是宣传。这一次奥迪二次上了热搜,北大满哥也上了热搜,满哥视频号也10+点赞;连那家广告公司也能跟着露脸。这恰好就是他们的目的。都说这家广告公司至少得赔偿多少多少的,我感觉,他甚至还能以此找奥迪加钱。不过,对于北大满哥那边,肯定是不好说辞的。
而我昨天中午看抖音北大满哥的粉丝还是370万左右,今天已经是430多万了,能在短短时间内涨粉这么多,我敢说跟本次事件有直接关系,而根据前述,好像北大满哥也确实是赢了,毕竟60多万的粉丝,还是有很大的商业价值的,但是这种说法又好像哪里不对。
最大的问题是,明明抄袭是一件很无耻的事情,因为抄袭出名了,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是底层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我又看到另外一篇文章,是从广告从业者角度写的【4】,这位作者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奥迪广告抄袭事件,没有赢家”,他说”这次汹涌的流量反噬给奥迪经营多年的品牌价值致命打击……北大满哥也算个大V了,辛辛苦苦做传统文化被抄的裤衩都不剩没火,反而因为一次维权家喻户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作者说得特别有道理,在这个事件里根本没有赢家。
首先,这次事件受伤最大的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很多网友的评论来看,大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几乎等同于文盲,去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其中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十七)就明确指出: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但从目前来看,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任重而道远。
其次,无论是北大满哥,还是奥迪公司,甚至是刘德华先生都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北大满哥原创视频得不到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受到损害,奥迪公司没有认真审核视频的知识产权,进而使得侵权视频大面积传播,对于奥迪公司的品牌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得不偿失。
最后,这个事件的警示作用就是要尊重原创视频,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是关键,如果通过这个事件能让普通老百姓知道不能抄袭,也许才是这个事件唯一的意义。
参考:
针对北大满哥指责奥迪广告视频抄袭其短视频文案,奥迪方面已经第一时间站出来致歉,并下架了相关视频。吃瓜群众好像已经认为确实是奥迪广告侵犯了北大满哥的原创短视频文案,且北大满哥就是相关短视频文案的原创作者。
但是,请注意我用了一个但是,几个小时后,就有人开始深扒北大满哥的文案,竟然得出了北大满哥也是抄袭的结论(相关链接在此),真的如此吗?我尝试着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一次分析,具体如下:
北大满哥的文案其实包括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一段关于小满这个节气的描述,并且北大满哥在自己的视频里也说了,其实自己很喜欢小满这个状态,所以他的网名一直叫做小满,这就是后来他被人称之为满哥的原因,第二部分是一首诗词,北大满哥说这首诗词是他18年写的,最早发于其18年的朋友圈。
以上,是基本事实。
我们先来看文字部分的描述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小满,但是有一样事情挺奇怪的,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小满的这一天,雨水开始增多,江河渐满,麦穗开始逐渐饱满。但是,还没有完全饱满,所以小满这种状态特别好,小满代表了一种人生态度,就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但并不要求,一定要十全十美。所以从这个角度,小满其实是一年中最好的一个节气,也是我最喜欢的日子。
这段文字描述有网友扒拉出两个最早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2017年 网友@yoli 尤林的版本,如下图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北大满哥的文案中跟上述文字表述比较像的几句为,“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
比对下来:
(1)“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
这句话跟2017年yoli 尤林一模一样,但即便北大满哥文案里的这句话跟在先的文字表述一样,我认为就这两句话而言,也不构成侵权,因为这两句话的表述并没有独创性,就好比说”香港是中国的“,除了这么说,你还能怎么说,并且这个属于公有领域的有限表达。所以我认为就这两句而言,北大满哥并不构成抄袭。
(2)“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
这句话我认为表述跟2017年“这正是我们老祖宗的智慧”相比,无论是内容,还是表达上都不一样,虽然意思接近,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的原则,北大满哥这么说一点毛病都没有,也不构成侵权。
综上,跟2017年的版本相比,北大满哥对于小满的文字描述并不构成抄袭,也不侵权。
第二个版本是2016年,我尝试着搜索,但发现已经被删除了。
我只能引用其他网友对第二个版本的截图来进行对比。
本图来自于:贩财局(链接进入)
大家可以看到,2016版本跟北大满哥的文案相比,差别还是挺大的,通篇比较的也是“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 ,第二个版本里的是”有小暑必有大暑,有小寒必有大寒“,但这句话我刚才已经分析过了,不构成抄袭和侵权。
因此,跟两个版本相比,北大满哥对于小满的文字表述部分都不构成抄袭,也没有侵犯这两个版本的著作权。
我们再来看,诗词部分。
花未全开月未圆
半山微醉尽余欢。
何须多虑盈亏事
终归小满胜万全。
这是整个文案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因为奥迪广告和北大满哥里都说了,这首诗是借用曾国藩的,但北大满哥又说了,后三句是自己写的。
根据我的检索,第一句话确实不是北大满哥写的,但也不是曾国藩写的,应该是北宋蔡襄写的,题目为《十三日吉祥探花》,全诗如下:
花未全开月未圆,
寻花待月思依然。
明知花月无情物,
若使多情更可怜。
后三句并没有找到更早的出处,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北大满哥原创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北大满哥引用了古诗,算不算抄袭呢?当然不算,首先,古诗作为作品,除了人身权可以无限期得到保护外,其他著作权已经超过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期限,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超过50年就不保护了。其次,即便上述古诗没有超过保护期,北大满哥对于相关诗句的引用也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所以,不管怎么说,基于上述的法律分析,北大满哥并没有抄袭,也没有侵犯他人在先的著作权。
昨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奥迪汽车也顺势推出了一则汽车广告,在这则汽车广告中,刘德华先生非常诚挚地演绎了其对于小满的理解,尤其是结尾那首诗词”花未全开月未圆,半山微醉尽余欢,何须多虑盈亏事,人生小满胜万全“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大家纷纷转发朋友圈。
但没想到的,当天晚上北大满哥就发布声明,声称这则汽车广告中的文案是抄袭其去年发布的一则短视频文案,并且北大满哥还逐句对比了自己的短视频文案和奥迪汽车广告的文案,几乎是一模一样。
就在看瓜群众还在纷纷想是不是构成侵权时,今天早上奥迪公司发布声明,声明里虽然没有确认侵权,但就其向北大满哥和刘德华先生致歉来说,侵权这件事情基本上也是确定无疑了。
那么如何保护短视频文案呢,我们认为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做好原创,只有原创的作品才能得到保护,就比如在奥迪广告抄袭的这个事件里,北大满哥的文案还是有很高的原创性的,尤其是结尾那首诗,据说后三句完全是北大满哥原创。
第二件事,就是要留存发表证据,我们注意到在这个事件当中,有个无可反驳的证据就是北大满哥保存了2021年5月21日的视频证据,这个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第三件事,要有知识保护的意识,首先要知道短视频文案是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单独得到保护的,其次就是发生侵权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因为有些视频被删除后就找不到, 以后想起诉可能也会存在困难。
总而言之,这个事件也给广大的短视频从业者提了个醒,无论何时都不要抄袭别人的短视频。
只是有点替刘德华先生不值了。
1、任何一个案件都要签订合同,律师费汇到律所账号,开具发票,当你和当事人发生不愉快时,你会感谢我。
2、在起诉状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方便法院送达。
3、调解的时候不要把我们的底价说出来,如果希望和对方10万谈妥,建议报价15万。
4、开庭效果好的案件,判决效果不一定好。相反,在庭审中被法官训得像熊一样,判决结果反而有意外的惊喜。
5、质证时,要围绕着证据三性展开,不要废话太多。
6、收到裁定书或判决书后,保留好EMS信封,因为上诉的时候可能需要用它来证明没有逾期。
7、判决效果不好的案件,在收到判决的第一时间要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判决结果,情况可能会很糟糕。
8、商标和专利侵权诉讼中,凡是收到原告的起诉状诉讼请求写:“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一般都是做知识产权案件较少的律师。
9、跟法官打电话时,一般选择法官上午上班、午休,下午上班还有下班的点打电话,其他时间法官一般都在开庭。
10、在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留下律师的联系方式、地址,方便法院跟律师联系。
11、电话咨询很少有成案的,不要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如果当事人确实想打官司,约他到律所来谈,必要时可以考虑收取咨询费。
12、开庭时记得穿律师袍,有些人投诉律师不穿律师袍时通过网上公开的庭审视频发现的。
13、当事人第一次签授权委托书时,一定要当面签署。
14、除了离婚案件,立案的时候不要选择诉前调解,除非你想拖时间。
15、离婚案件不能风险代理,而且有些狗血的离婚案件还会有人身安全风险,谨慎代理。
16、千万不要在开庭时提交证据,否则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尤其是你的证据很多时。
17、永远不要主动跟当事人报价,除非他自己主动询问。
18、不要让你的当事人律师费分期,宁可给他打个折,也要一次性付清。
19、开庭时咄咄逼人,我方的任何观点都要反驳的对方律师,一般都是刚执业没多久的新手律师,不要和他计较。
20、如果案情复杂,请当事人到庭陈述关键事实,不要在法庭上替当事人做虚假陈述。
21、诉讼标的100万以内的案件,风险代理比例不要超过18%。
22、有时间写写文章,若干年后你会发现他们可以出一本书。
23、及时接听当事人和法院的电话,及时回复当事人的信息。
24、不留存当事人的证据原件,开庭前一天请当事人送过来,开完庭后立马还给他,记得让他写签收单。
25、用华为手机,打开通话自动录音功能。
26、不要随意删除你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得定期备份。
27、上诉的案件记得关注上诉费的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
28、那些签完合同几乎不主动联系你的当事人,请记得在手机里给他备注“优质客户”
29、永远不要跟你的当事人承诺结果,也不要暗示你的特殊关系。
30、看完本文记得关注和转发,你会发现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律师越来越多,律所也越来越多,律师选择律所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而律所经营却越来越难,有感于我本人最近的转所,当重新需要选择律所时,却发现我们其实要得没有那么复杂。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一家什么样的律所呢?我认为从律所和律师的关系而言,这样的律所应当是“以律师为本”,所谓以律师为本,就是凡事从律师的角度出发进行决策,从更有利于律师执业的角度去进行管理,这就是以律师为本。一家律所如果不想着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律师执业,这家律所必定没法做大做强。
而本文接下来要论述的四大要素,均是在律所应当以律师为本这一指导思想展开的。
01 办公环境配置合理
办公环境需要考虑包括律所选址、合伙人办公室的面积、卡座的设置、律所文化展示、会议室的设置等方面。
如果律所恰好有迁址的打算,那么不妨考虑一下律所的定位,如果是以商事为主的律所,建议放在城市的繁华地段高档写字楼,从合伙人律师的角度,独立办公室应当在15平米左右,这个办公面积能够满足律师日常存放案件资料、书籍以及同时接待两名当事人的需求,这个面积太大则会过于浪费,太小则无法满足上述需求,从执业律师的角度,普通的1.2米的卡座是不够用的,建议采用L型的卡座,结合笔者所在的南京市场,上述办公室和卡座的设置会更有竞争力。
一般的律所都会在律所过道的墙上做一些展示,用于向客户介绍律所的历史、过往的业绩等信息,这些展示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管律所的面积如何如何,律所的会议室和接待室一定要重点打造,这是律所的门面,而且也是执业律师通常会使用到的律所公共资源,好的会议室和接待室会更有利于执业律师接案和商业谈判。现在会议平板也正在逐步取代老式的投影仪,如果能加上视频会议的功能,对于服务国外客户会有一定的优势。
除此之外,律师的休息区、咖啡机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律所甚至已经推出了胶囊休息仓,这些都是在律所打造一流办公环境上面的考量。在预算有限的情况,我是反对律所一味追求大的办公面积的,大的办公面积跟律师执业的幸福感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对于执业律师而言,他更关注他实际能够使用到的办公资源。
02 管理架构清晰明了
一家管理架构清晰的律所会提升律所的竞争力满足律所的长期发展的需要,在律所的管理方式上,有两个极端不可取,第一个极端是律师不参与管理,律师不参与管理,实际上是放弃了律师在律所管理上的优势,因为律所的管理会涉及很多业务层面的,比如说收案审核,这本身就是一个专业的工作,比如说法律意见出具的审核,这些专业性的管理事项是难以交给非律师来进行的,所以律师放弃律所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律所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另一种极端是全部由律师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没有把律师从律所的管理事务中解放出来,并且律师除了在法律上是专业的,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行政工作上其实是没有专业优势的,因此很多全部由律师管理律所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觉得在律所的管理上,应当建立以合伙人会议为决策机构,由律师和行政财务人员组成执行团队,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执业团队负责具体事项的执行的管理架构,而在执行层面,律师主要负责业务、培训、专业品宣的管理工作,这样也会提升律师对于律所工作的参与感。
03 时时刻刻赋能律师
除了办公环境以外,律所对于律师存在是否具有意义关键点就在于律所能不能给律师赋能,一家好的律所能够给律师赋能的前提已经针对赋能事项形成了体系和规范,而在具体的赋能内容上,一家好的律所应能从下面三个方面给律师赋能:
一是办案的赋能。从收案到结案,律所能够给到何种程度的便利,我们拿最常见的邮件收发来说,通常做法是邮递员会把邮件给到前台,而前台的做法就是通知各个律师领取邮件,如果在这个环节,律所针对法院的邮件,可以在律师同意的情况帮忙拆封甚至扫描成电子版给到律师,这样律师会不会觉得有一种特别方便和节省时间的感觉,比如针对某些类型的案件办理制定成统一的标准流程,可以迅速让律师上手该类型的案件,是不是也减少了律师办案中试错的成本,诸如此类,都会提升律师办案的幸福感。
二是学习的赋能。大家知道,律师是一门活到老学到老的职业,因为在学习赋能上面,一家律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这些培训体系至少应当包括办案技能的培训,执业风险规避的培训,以及与律师日常执业相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做好一场演讲,如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等等,除了培训之外,律所还可以通过建立自修室、图书室等方式,给律所营造读书学习的环境,甚至也可以考虑购买专业的商业培训课程,但不管怎样,没有哪个律师会拒绝一家经常能够获取新知的律所。
三是品宣的赋能。律师除了办案和学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律所营销,如果在律所层面能够建立统一的宣传渠道,这样就能减少律师进行品宣的成本,更有效地帮助律师执业,现在有些律所已经开始在打造律师个人IP上发力,而更广义的品宣应当也包含律师主导或参与的沙龙、论坛。
04 利益共享着眼未来
说到底,律师都是要养家糊口的,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一个律师对于一家律所无法产生感情,大抵是没有参与感与归属感,而归属感的打造是律所将律师视为一分子,这里就涉及到利益共享,传统型的律所往往合伙人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本,但真的以律师为本的律所应当会让律师分享到律所发展的红利,我曾经跟一位律所主任探讨过关于当下律所分配模式,其中一个共识就是一定要让对律所贡献多的人分享到律所发展的利益,举个例子,有些合伙人为了律所管理牺牲了个人时间,这是不是要在律所分配利润的有所考量,我们应当靠制度流程去维系一家律所的发展,而不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所以律所的蛋糕在还没有做大时就要考虑利润的分配制度,这样也会给律师这样一种感觉:这家律所与我荣辱与共、息息相关。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没有理想的律所,只有律师的理想。这篇文章既是站在律所管理者的角度,也是站在普通执业律师的角度,我想律所和律师从来都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互相成就、共同发展。我们要摒弃陈旧的律所发展观,避免重蹈失败的覆辙,只有坚持以律师为本,律所才能谋求更大更长久的发展。
执业这么多年来,比较遗憾的一件事就是在今年才完完整整看完大卫·梅斯特写的《专业主义》这本书,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对于什么是专业律师有了新的认识,这些新的认识我迫不及待地想分享给大家。
在我们传统的观念里,专业律师和万金油律师好像是相反的一对词,我们所指的专业律师通常是从事某一专业领域的律师,比如建筑房地产律师,比如知识产权律师,这里的专业更多的是指技术层面的,而我们说一个律师专业,通常也是指他在处理某类问题时经验更丰富,我们几乎很少从服务的态度或感受去评价一个律师,如果我们把服务态度作为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衡量标准时,会发现我们对于专业律师的认知可能时颠覆性的。而万金油律师在我们律师看来往往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做的律师,但如果也从服务的态度去评价万金油律师,同样会发现我们对于万金油律师的认知也是颠覆的。
在大卫·梅斯特看来,专业主义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系列技能。举个例子,有个律师A擅长处理建筑房地产的案件,但是他很忙,忙到了机会没有时间跟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虽然最后案件处理得很漂亮,但是当事人心里总觉得没有得到律师的尊重,请问律师A是不是专业律师?再举个跟律师没有关系的例子,你到洗车行去洗车,这家洗车行洗车洗得很干净,但是你每次去都要排队,每次排队的时候只能站着那里等,店里的员工忙得根本没有时间招待你,请问你是否觉得他们的服务专业?其实上面这两个例子里的问题,我觉得答案都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我们评价律师是否专业时,仅仅是站在律师的角度,并没有站在客户的角度,因为技术层面的勤奋不能掩盖服务态度的懒惰,所谓的专业也可能仅是我们律师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在客户看来,律师和医生一样,都是专业的,客户是没有办法分辨哪位律师处理案件更丰富,他在挑选律师时可能会去考虑这个律师的执业年龄、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但是一旦选择了某个律师,其对于律师是否专业的评价完全来自于服务感受。我们就拿错别字来说吧,在一个律师撰写的法律意见里出现了错别字,请问这是技术层面还是服务态度,我认为属于服务态度,如果客户看到这个错别字,他肯定会觉得律师没有用心,那么一个没有用心的律师怎么可能是一个专业的律师呢,再比如,一个律师第一次和客户见面时没有穿正装,甚至有点邋遢,请问,这个客户会觉得这个律师专业吗?这位律师没有着正装,是因为技术层面还是服务态度呢?显然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穿,这其实就是服务态度的体现。
因此,当我们用服务态度去评价一个律师是否专业时,这个标准更具有现实意义,由此不由得让我们用这个标准再去审视所谓的万金油律师,然后得出的结论竟然会令我震惊,那就是很多“万金油”律师更具备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我认识很多小县城的律师,他们受限于执业的城市,处理的案件比较凌乱和复杂,在很多律师看来,这其中不乏大家口中所谓的万金油律师,但是如果你深入和他们沟通,你会发现他们的客户一般都维系得很好,很多客户都是服务了很多年的,好到了律师到客户那里拜访就像走亲戚,而客户对于律师无比信任。有人对于吃吃喝喝去搞关系这一套很不屑,但是对于维系客户关系来说,对于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来说,吃吃喝喝也许更具有意义。由此可见,这么多年,我们对于专业律师和万金油律师一直存在极大的误解。
实际上在看完大卫·梅斯特的《专业主义》之后,我随即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矩,那就是及时回复客户的每一条信息和接听客户的每一通电话,我们得像一个服务者,尤其是现在行业内卷得如此厉害的时候。当然,我这里强调律师要具有服务意识,要有服务态度,并不否认律师可以放松自己技术层面的提升,技术层面是根本。
所以,作为律师的我们跟高级餐厅里端盆子的服务员有什么区别呢。
作为一名律师,没有什么是比倾听更需要掌握的沟通技能了。优秀的律师一定是优秀的倾听者,而优秀的倾听者则意味着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要表达的内容,并作出准确的回应。
那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倾听者,根据大卫·梅斯特的观点,优秀的倾听者大致具有如下22种特点(具体可以参考大卫·梅斯特《值得信赖的顾问》第112-113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22年第1版),但我觉得大卫·梅斯特所总结仅是优秀倾听者的特点,虽然也提及了倾听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比较少),但没有具体说明如何进行有效的倾听,因此这里我结合律师工作的实践,总结出以下6个方法:
1、准时到达
准时,几乎是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准则,而对于律师而言,准时更是非常重要的职业品质。一场良好的沟通与倾听离不开准时到达。我的建议是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沟通的现场。
2、着装正式
如果你是第一次和某人见面,尤其是潜在客户,我的建议是着正装,给对方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相信也会为接下来的沟通与倾听增色不少。
3、随时记录
准备好纸和笔,或者带上你的笔记本电脑,随时记录下重要事实和观点,这个方法不仅适用于倾听,也适用于律师开庭等其他场合。
4、提出问题
一场好的沟通,应当是有互动的,针对不理解的地方要及时提出问题,并请对方回答,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事实和观点。
5、保持耐心
这是很多倾听者没有办法做到的地方,如果双方沟通的时间比较短可能还能保持耐心,但是时间长了难免会失去耐心,即便如此,也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发言,一定要有耐心地听完整个表述,在这个过程中,不要随意打断对方的发言(除非有不懂需要询问的地方)、不要有翻看手机、接打电话、乱动、抖腿等小动作。
6、及时反馈
我们要尽量在情绪、语言与行动上针对倾听进行反馈,如果客户是在讲述一件比较痛苦的事情,那么我们最好也能够感同身受地表现出震惊以及同情等情绪,在言语上,我们可以在对方发言结束时进行简单的小结,既是为了表明我们有在认真倾听,也是进一步确认客户所讲述的内容,针对客户在倾听中提出的问题,在倾听结束后,我们一定要及时落实到行动中。
必须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有效倾听的方法不仅适用于律师与客户沟通的场合,也适用于实习律师接受指导老师工作辅导时的沟通场合,我发现在指导老师分配任务时,实习律师如果带上纸和笔,会更又利于具体工作的开展。
以上。
王晶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