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写作进行律师业务推广

自媒体时代催生了很多时代写手,这些写手遍布各行各业,只要你有一台能上网的电脑或者手机,你就可以利用写作进行专业化的营销,尤其对于我们律师而言,写作这件小事也是一件大事。

我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相比于老律师,年轻律师如何利用互联网逆袭突围。当你进入律师行业,你会发现几乎所有的法律服务领域,诸如劳动、婚姻、道交等等法律服务领域已经是红海一片,想要寻找蓝海是何其之难。面对激烈竞争的行业,以及各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以及他们已经征服并取得硕果累累的领域,年轻律师如何生存、如何成长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两个字:案源,而解决案源的关键在于营销,而营销的重点我认为在于写作。

有的人对于律师营销理解得非常“到位”,因此催生了一些靠打包票、走关系来招揽业务的律师,这些律师也许能够获取一时的利益,但由于行为经常游走在合法和非法的边缘,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其实,律师营销区别于我们商业的营销,这是因为律师营销受到相关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的限制。2018年1月6 日第九届全国律协第12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第二条实际上对于律师营销做了很好的界定,其为“本规则所称律师业务推广是指律师、律师事务所为扩大影响、承揽业务、树立品牌,自行或授权他人向社会公众发布法律服务信息的行为。

  律师业务推广主要包括以下方式:

(一)发布律师个人广告、律师事务所广告;

(二)建立、注册和使用网站、博客、微信公众号、领英等互联网媒介;

(三)印制和使用名片、宣传册等具有业务推广性质的书面资料或视听资料;

(四)出版书籍、发表文章;

(五)举办、参加、资助会议、评比、评选活动;

(六)其他可传达至社会公众的业务推广方式。

从全国律协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律师营销实际上跟商业营销还是有所区别,其最大的一个特点是要体现律师的专业性,而在上述这些推广方式中,写作可以说是很多推广方式的基础,没有写作,没有专业性的文章,就无从谈起建立网站、博客、微信公众号或者是出版书籍和发表文章了。

下面我结合自己这几年的律师营销经验谈谈律师写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利用写作进行突围的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为什么要写作

如果你是一个不写作就不舒服的律师,这个问题基本上不用回答。我们有些人天生就是话痨,还有些人天生就擅长写东西。如果你不太喜欢写作,那这个问题可能要好好思考一下,毕竟你选择了律师这一行。在我国,律师曾经叫做刀笔先生,我的理解是以笔为刀,笔就是我们的武器,说明律师写作的重要性。以我们律师工作而言,不管是诉讼律师还是非诉律师,我们要写大量的材料,我们要写法律意见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等,可见写作这件事贯穿于律师工作始终。其实写作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于律师营销,更多的是对自己律师工作的回顾与总结,是留痕的过程。此外,通过写作可以将自己好的经验分享给他人,也是一个互相交流的过程。最后,写作也是打开自己社交的方式,即律师营销的一个重要方式。

在所有写作的理由中,我最反对的是为了写而写。律师营销固然重要,但是以营销为目的的写作可能会适得其反。比如,有些律师在执业初期缺乏案源,既有写作的动力也有写作的时间,这个时候经常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进行写作,最明显的就是蹭热点,然后写一些跟自己执业领域无关并且类似于新闻性质,读完也不会留下深刻印象的文章。此类写作就是典型的为了写作而写作。需要明确的是,写作,首先是为自己,然后才是为他人。如果一篇文章对自己没有帮助,那写的意义何在?对自己都没有用的东西,他人看了也不会有多大用。另外这种写作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一旦这位律师案源充足了便会立马丧失写作动力,这种功利性质的写作终究如昙花一现,不会长久。

第二个问题  写什么

前几天我和一位校友聊天,提到了学术型律师的问题,我认为学术型律师在律师行业里很少或者几乎不存在。如果你赞同术业有专攻,且专攻一门领域需要时间,你大抵上会认同我这个观点,这是因为律师没有时间搞学术,我们所认为的学术大概是对某一个问题有所专研,在我看来律师成不了像高校、研究所中的那些学术大咖。但我并不反对律师写研究性的文章,并且十分支持律师写研究性文章,比如针对某一个问题的研究,针对某一类案件的研究。

研究性的文章一定要能解决实务问题,千万不要凭空想象问题。实务问题如果已经有人撰文解决,也不建议写,除非你能写出你独特的观点。那么有人就要问了,那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可写了,我的做法是从案件中发现问题,很多问题实际上前人都没有写过,只有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才更具有现实意义。

除了研究性的文章,我觉得还有执业感悟类、总结性的文章可以写,这些文章往往是自己的切身感受,写出来会比较真实,有时候会比较实用。比如当年我曾经写过一篇《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指南》,就是将自己第一次去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立案的经历写了出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只要在百度搜索“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这篇文章是排在搜索结果的第一篇。

另外要发挥团队的作用,有些文章在写作前期需要准备很多资料,这些资料都需要搜集、整理。如果能够借助团队来完成那是最好不过了,要相信团结就是力量。

第三个问题  在哪写

雷军曾经说过:“站在风口上,猪都会飞。”我很认同这句话。我们现在有些律师开始建立自己的个人微信公众号,然后带着一股热情投入到创作中,每天都坚持写作,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并不是利用微信公众号进行自媒体营销的好时代。如果再早四年,随便写什么,只要坚持写都会有上万粉丝,然而微信公众号的红利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做微信公众号的太多了,已经开始泛滥。记住,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会被人记住。此外,跟微信公众号一样泛滥的还有微博。

也许有人会不服气,XXX不是去年才创建微信公众号的吗,你看他短短一年微信公众号就吸粉无数。我承认总有那么一些人,才高八斗,他们轻轻松松就能写出别人想写而不得的文章,他们无论是搞微信公众号、微博还是博客,都能迅速走红,但这毕竟是少数,但大多数律师还是如你我一般的普通人,我们不能以这些极端案例来激励自己。

在文章的发表上,我的建议是寻找大一点的平台发,比自己重新建立微信公众号发要好。以我们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例,大一点的平台包括中国知识产权报、知识产权那点事、IPRdaily等等,在这些平台发意味有更多的人可以看到你的文章,前提是文章要有一定的质量。

我的第二点建议,无论如何都不要忽略自己个人博客或者网站打造,我在之前的分享里已经把建立个人博客的经验分享给大家了。为什么这个很重要,这是因为无论在任何时候,只有自己的博客或者网站才是最安全的,把东西发在别人的平台上没问题,但是自己的网站同时也需要发,万一有一天别人的平台倒闭了,至少你的网站还有备份。更重要的是,只有网站才是一切搜索引擎都不会放弃的搜索对象,前提网站合法合规。

我的第三点建议,有条件可以出书,可以将文字内容转变为音频、视频等其他多媒体形式。实现一篇文章,多种用途。

实习律师常犯的那些错

我曾经说过一句话,每个实习律师都是把前辈们犯过的错误再来一遍,然后就成长了,区别在于,有些实习律师的错误只犯一次,有些则是多次,所以成长速度因人而异。

在我短暂的执业生涯中,也带过几位实习律师,这些年下来,确实也见过了实习律师犯过的那些错,当然,有些错我自己也犯过,那么在平常工作中,究竟哪些错误是实习律师经常犯的呢,我这里简单总结一下,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错误不是针对某一个实习律师,切勿对号入座。

1、不懂得形式的重要性

律师是一门体面的职业,它光鲜艳丽,因此无论从人到事,无一不体现着精致、漂亮。许多实习律师一开始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觉得形式的重要性,至少体现在这么两个方面:(1)着装;(2)文书。

先谈着装,正装是对律师职业最起码的尊重,而在周一至周四(周五可为便装日)着运动鞋、牛仔裤见客户则是对律师职业最大的亵渎。很多实习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啥特别重要的事情,着便装也未尝不可,但是他们不知道的,着便装也同时丧失了好多机会。举个栗子,一个在着装没有要求的律所,大家穿着都很随意,一个大boss下面带着好几个实习律师,有的着正装、有的着便装,恰好有一天大boss临时接到一个商务谈判的任务,需要带一名实习律师跟着,那么问题是你觉得他会选那个穿正装打领带的小伙子,还是带那个穿便装着运动鞋的小伙子?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再举个栗子,如果有一天突然有当事人登门,你觉得穿着便装接待合适吗?

再谈文书,错别字的问题我们就不说了,这个基本上要杜绝,我曾经见过实习律师在一份文书里把当事人的名字写错的,这绝对是所有的错别字中最让人无法容忍的,试想想,如果当事人看到这份文书心里会是什么感觉。除了错别字之外,就是文书的格式问题了,我见过很多实习律师出来的文书,很不美观,在字体的选择上,宋体、楷体混用,在字号上,四号、小四、五号字体混用,在行间距上,有的文书根本没有行间距,几百字的文字蜷缩在A4纸上,我有时候会反问:你觉得这样的布局好看吗?后来文书的问题出现得多了,我在团队内部制定了一套文书标准,情况有所好转。对于比较重要的文书,我们还得搞个封面,文书嘛,拿出来就得漂漂亮亮的。

2、不懂得授权的重要性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工作开展的前提就是当事人的授权,同样实习律师在完成指导老师交代的任务时,也是来自于指导老师的授权,但是在实习律师工作时,越权的事情经常发生。

一件事情,只有当事人有明确授权时,我们才能去展开,我见过很多实习律师完全不考虑当事人的授权与否,在准备材料时,对于授权也没有足够重视,比如说常见的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是需要进行严格区分的,并且这个问题也是庭审时法官都会问的问题,有的实习律师在准备材料时套模板,完全不考虑指导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的情况,明明是特别授权,但是却写成一般授权,结果到了庭审的时候就出问题了。

对于授权不重视还有一种表现,就是在写文书的时候完全不考虑当事人的想法,仅仅从律师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尤其在涉及金钱等问题上,授权特别重要,不重视的话,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反感,比如赔偿数额,给付方式这些问题,都需要跟指导老师以及当事人确认。

3、不懂得时效的重要性

及时高效地完成委托人交办的事项是律师的本职工作,如果非要在及时和高效中选一个更为重要的要求的话,我认为及时更重要。

所有的律师工作都有截至期限,聪明的律师助理在接受某个工作任务时往往会问一句:这个材料什么时候要?在规定或承诺好的期限内将材料提交给当事人或法院,不仅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也能够增加自己办案的信心。而很多实习律师在领任务时没有询问时效的习惯,有时候指导老师一忙可能也就忘了交代何时截止,结果当实习律师交出工作成果时,往往已经过了时效,这个时候很多工作成果就丧失了价值。

不仅要关注截止日期,还要关注一些重要的日期,比如和当事人越好的时间,开庭的时间、提交证据的期限,我们需要在这些期限到来之前做好相应的工作准备。

4、不懂得指导老师接案的困难

作为律师,危机感是与生俱来的,无论你今年创收多高,你仍然担心明年的创收。实习律师一开始办理的几乎都是指导老师交办的案件,这些案件金额有大有小,但无一例外的是成案都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然而实习律师对此感受并不深。由于对于接案没有太深的感受,就造成了实习律师很多对案件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懂得珍惜,自然就不重视案件的办理。

不了解接案的困难,在跟当事人沟通时自然就少了很多礼貌。每每面对此情景,我经常跟实习律师讲:我们做律师的,是服务行业,跟餐馆里端盘子的服务员没有本质区别,跟客户轻言细语,让客户如沐春风是我们应尽的本分。但很多实习律师从跨入律师行业里,就以精英人士自居,对客户也缺乏基本的礼貌,我曾经有一次跟我客户聊天时得知,我带的一个实习律师竟然在电话里指责客户的不是,让我大跌眼镜。

当然,实习律师在实习过程中,还有可能犯其他错误出现其他问题,这里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