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做好纸质邮件收发工作

律师纸质邮件收发工作,看起来简单,想做好也不容易,请查收这份攻略,附送《邮件收发统计表》

一、纸质邮件收发工作的意义

对于律师而言,几乎每天都会收发纸质邮件,这些邮件主要包括我们跟法院之间的往来纸质邮件以及我们和当事人之间的往来邮件。

纸质邮件收发工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很多时候它是我们很多法定期限计算的开始,举个例子,当你收到法院邮寄的举证通知书,举证期限开始计算,当你收到一审判决书时,递交上诉状的期限开始计算,而且在律师实务中我们也发现,二审判决书上的日期往往是早于邮寄的日期,有的时候这个日期跟实际邮寄的日期相差还比较大,有的时候甚至有一两个月,在这种时候,如果案件要申请再审,往往需要证明二审判决实际收到的日期,如果纸质邮件收发工作做得比较好,并且相应的纸质邮件信封保存完好,显然在做申请再审这项工作时就会比较顺利。

再比如,有的时候我们给法院或者当事人邮寄东西,会出现对方可能没有签收的情况,这个时候,如果邮件收发工作做得好,就会迅速地找到这份邮件的单号,进而可以快速查询邮件的收发状态。

因此,对于实习律师而言,养成良好的纸质邮件收发工作习惯,显然更有利于律师执业。

二、如何做好纸质邮件收发工作

第一,首先要做好统计,单独保存好纸质邮件信封

统计一般分为收件统计和发件统计,对于收件统计,针对法院的收件,可以单独进行统计,因为法院的邮件相对来说比较重要。

收件统计一般分为法院收件统计和非法院收件统计,因为融冰是一个知产团队,所以我们还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相关收件,这一块我们也是单独进行统计的,具体收件需要分为几类,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

在收件统计这块,主要统计事项有这么几个:

图片

(示例图)

(1)序号

序号主要是用于快速查找纸质邮件的,我们一般用S代表收,比如S20.001,S20表示20年的收件,001表示第1封收件,之所以用001,是因为团队的收件每年都是超过百件,所以用了三位数字。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需要把这个编号标记到纸质邮件信封的封面,这样结合统计表,我们可以迅速查找某一封纸质邮件的信封。

(2)收件时间

收件时间一般用8位数字,比如20220531,具体包括年月日。

(3)快递类型

快递类型一般看对方用的是哪家快递据实填写,比如EMS或者顺丰。

(4)邮件编号

邮件编号是信封上的邮件号,一串很长的时间,这个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邮件编号是查询邮件收发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要注意不能填写错误。

(5)案件

这块主要填写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表明这是哪个案件的邮件,这一块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填写。

(6)当事人

当事人这块一般填自然人的名字或者公司的字号,尽量简洁,因为EXCEL表格单元格长度有限,填多了会导致表格臃肿。

(7)寄出方

填写寄出方的名字。

(8)信函内容

填写收到的文件内容,这一块尽量详细,比如法院的受理材料一般很多,包括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都要填写清楚。

以上是收件的统计事项,收到邮件之后,相关纸质信封可以集中保存,融冰一般是使用透明的文件袋进行保管,保管时间为一年。

下面讲一下寄件的统计事项,相比于收件的统计事项,寄件的统计事项增加了收件方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之所以加上收件方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主要是方便下次寄件。现在很多寄件都是可以通过app下单,在app里对于经常邮寄的联系人,app提供了保存功能,因此关于统计表要不要加上收件方的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大家可以视情况决定。另外在寄件这块,需要保存好快递公司或者EMS的单据。

第二,针对法院的寄件,一定使用EMS

这是因为EMS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EMS邮寄,是以寄出日为寄出期限,但是使用非EMS的快递,则是以收到日作为相关期限的计算日,这一点在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而上诉又恰好临近上诉截止日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三,寄出后,要及时和收件方联系,确认邮件的送达

在我们之前的律师工作中,曾经出现过我们寄出了某份邮件以为对方已经收到但实际上对方并没有收到的情况,这个确认一般是在邮件寄出三天后确认比较好。

如何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请看这28项检查清单

对于新手小白来说,诉讼工作复杂而繁琐,虽然入行初期还没达到主办律师的标准,但是新手小白作为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也必然分担着一些检查工作,尤其是分担着开庭前的一些准备工作。

为了能够让小白们迅速了解开庭前需要准备的工作,融冰特别为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们准备了这份《庭前检查工作流程(28步),只要在开庭前按照这份清单逐一检查即可。

特别说明的,本清单并不能涵盖所有类型诉讼案件的开庭,但是本清单的制作是基于融冰代理过的案件办理工作的相关总结,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可以迅速上手。

出了问题的小学教材用了整整9年,有没有违法,如违法其法律责任又该如何承担?

一、我们先来看看这些教材

1、卡通人物眼神呆滞、吐着舌头,画风诡异,犹如阴间

上图中的小女孩
这个奇丑无比的小男孩
看到小男孩的右手了没,像被人剪断了

2、部分卡通有着美国元素,穿美国国旗的衣服,意识形态渗透?

穿着美国国旗

3、还有部分插图有儿童色情的暗示

这个事件自在网上发酵以来,大家几乎是一边倒,有人把这套教材负责插画的吴勇揪了出来,但是更多的问题,更多的责任人尚待追究

针对上述网友的质疑,人民教育出版社也做了一个不痛不痒的回应

什么叫改进画风画法,这是画风画法的问题吗?

不仅仅是插画,还有人翻出了内容上的一些问题,这里我引用知乎网友丁先生针对知乎问题:“小学教材因人物丑陋引争议,插画设计师吴勇工作室曾表示书籍设计是一种情怀,如何看待这一说法?”回答的观点。

丁先生认为:在意识形态这块的斗争,我们输得一塌糊涂,在翻了人教版1-6年的语文课本后,他发现,教材中国外名人、国外故事、外国小孩的插图、外国人姓名充斥着整个教材,凡是真善美的往往都是国外的,而凡是用来起教育意义的反面教材都是国内的,而插画也多是外国小孩。

说实话,这事情很严重,因为从2013年这批教材审定以来,已经用了整整9年了,据说中间也有人反应过,不过终究是如同石沉大海,我尝试着在裁判文书数据库检索了一下相关案例,发现在2018年曾发生一起因为这套教材内容起诉的案例,案号为(2018)津02民终4599号。

这个案例的原告张先生认为人教版出版的小学《语文》一年级下册存在若干错误,影响其阅读使用,侵犯其权利,张先生同时起诉了教育部和塘沽新华书店,但可惜的是一审法院认为教育部与其无民事上的法律关系,张对于教育部的起诉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遂驳回起诉。

关于这个案件张先生的理由是否正确,法院的裁定又是否合理,我们后面再评述,从教材这个事情,我们需要考虑的更多的是,如果教材出了问题,那么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的问题。

二、法律责任该如何承担

我们集中梳理一下本案几个关键性的问题:(1)这些教材从法律上讲是否存在违法的情形;(2)如果存在违法,谁该担责,负什么样的责。我们下面逐一分析。

1、这些问题教材是否违法​?

先分析第一个问题,目前涉及教材相关的法律(含已经废止的法律)有如下几部(点击进去可以查看全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年)

(3)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已废止)

(4)《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等三部(2019)

通过仔细研读上述法规不难发现,本次中小学教材出现问题绝对不仅仅是画法画风的问题,而是一件彻彻底底严重违法的事情。

我认为上述有问题的教材严重违背了我国国家的教育目标,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一条规定: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请问,这些内容能够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吗?

《教育法》第四条规定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请问,这些内容能够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并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吗?

《教育法》第五条规定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请问,这些内容符合德智体美劳吗

《教育法》 第六条规定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请问,这些内容符合爱国主义吗,能立德树人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吗

《教育法》第七条规定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请问,这是弘扬中华人民传统文化吗?弘扬的是美国的文化?

根据《教育法》的上述规定,本次教材的问题内容几乎是对教育法第一章的彻底颠覆,《教育法》在毒教材前形同虚设。

我们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请问,这写内容能够使儿童在品德上面有发展吗?

第三十八条规定 

教科书根据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编写,内容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经济实用,保证质量。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请问,这些书的质量有保证吗

我们再来看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这些教材内容选用时生效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2001)》(以下称《暂行办法》),这件部门规章因2019年《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出台而被废止

根据《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是指中小学用于课堂教学的教科书(含电子音像教材、图册),及必要的教学辅助资料。

《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教材审定原则是:

  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

  体现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符合国家颁布的中小学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的各项要求。

  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反映社会、科技发展的趋势,具有自己的风格和特色。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质量标准。

请问,这些内容符合《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吗?

但是通过对2001年《暂行办法》的研究也可以发现一个问题,2001年《暂行办法》没有强调意识形态的问题,2019年《管理办法》针对这些不足进行了修订。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确定的一个事实是,这些有问题的教材确实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谁担责?担什么责?

其次,我们看一下谁应该为这些有问题的教材担责以及需要负担什么样的责任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弄清楚中小学教材从无到有的一个流程,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教材编写立项

(2)教育部或省级教育厅负责审核,教育部审核国家级的,省级教育厅审核省级的

(3)初审

(4)通过后,征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实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5)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做最后审定

(6)通过审定,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本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供学校选用。

根据上述流程可知,一本教材的最终进入学校,可能有教材编写人员还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参与,出版发行是最后环节,如果最终教材出了问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

最后,我们谈一下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首先比较遗憾的是,2001年的暂行办法并没有针对上述环节出现问题规定相应的责任,不仅如此,《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也没有针对教材这块给出相应的法律责任,仅《教育法》第八十三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究竟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怎么承担,《教育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再说一下前文提及的张先生起诉教育部的案例,我个人觉得张先生起诉时的理由选的不好,如果是从教材整个流程来看,可以以违反《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为由提起诉讼,当然前提是他具有受教育者的身份。

2019年的《管理办法》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较大的完善,如果以2019年《管理办法》来评价,本次事件可以有很清楚的定性和责任承担。

《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中小学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规定

国务院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合理规划教材,重视教材质量,突出教材特色。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教材,实行国家统一编写、统一审核、统一使用。

从上述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于意识形态已经开始重视了,语文课程教材明确属于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提出了这些教材要体现党和国家意志,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次提及”意识形态​“一词。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教材编写人员应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并由编写单位集中向社会公示。编写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方案、学科课程标准,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本学科有比较深入的研究,熟悉教材编写的一般规律和编写业务,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丰富的教学或教科研经验。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编写人员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学科不同版本教材编写。

在本次事件中,这一条同样是违反的,教材编写人员属于政治立场坚定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吗?显然不属于。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一套教材原则上设一位主编,特殊情况可设两位主编。主编主要负责组织编制教材编写大纲、统稿和定稿,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主编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本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较高造诣和学术威望,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课程教材或相关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审定后的教材原则上不更换主编,如有特殊情况,须报负责组织教材审核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请问,本次教材的主编有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吗?

而针对违法违规情况,《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教材应退出使用,不再列入教学用书目录。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内容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四)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教材审核、选用等工作。

  (五)发生教材应退出使用的其他情况。

《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由上级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并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列入负面清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存在第三十七条情形。

  (二)使用未经审定通过的教材。

  (三)违反教材编写修订有关规定,擅自改动审定后的教材内容。不按要求聘请主编、组建编写队伍,存在挂名主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等现象。

  (四)编写单位违反教材审核有关规定,不按要求、程序和标准送审。

  (五)用地方课程教材或其他教材代替国家课程教材,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情形。

  (六)违规编写使用专题教育教材、读本。

  (七)侵犯知识产权。

  (八)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的教材编写人员,取消编写资格。

如果根据2019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问题教材主编肯定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包括通报批评及处分。但是《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如果是教材审核或出版发行出问题了,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继奥迪小满后,《只此青绿》再现像素级抄袭,舞蹈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最近抄袭事件频发,5月21日是奥迪小满广告涉嫌侵权,5月22日《只此青绿》又被抄袭。以《千里江山图》为灵感创作的舞蹈诗剧《只此青绿》,在春晚舞台一炮而红。该节目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切入点,“舞绘”《千里江山图》,展现了宋代美学的特征和服饰样式。(北京日报 评)
我们先捋一下时间线
5.22 下午稍早👉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的微信视频号发布《双香径》视频,并打上“原创”标签;该舞蹈以“第二十一届中国茶圣节原创舞蹈”之名,发布于浙江少儿频道的视频号。与此同时,浙江少儿频道的公众号也做了相关介绍,“一段特意编创并展现径山禅茶文化,墨香、茶香意蕴的《双香径》舞蹈,开启了今年第二十一届中国茶圣节的序幕。”
5.22 下午👉《只此青绿》导演周莉亚和韩真收到朋友转来的链接,《双香径》与《只此青绿》极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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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网友“Danica然然”将《双香径》和《只此青绿》视频同框对比
5.22傍晚👉导演周莉亚发微博称其在提出质疑后被对方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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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布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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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事件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保护《只此青绿》舞蹈?
首先 我国《著作权法》(2020年修正版)第三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其中第三项明确规定了作品包含了舞蹈作品,所以可以很明确的是,舞蹈是可以作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受保护的。
而且《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也规定:
“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全国人大法工委在其《著作权法释义》中解释:
“舞蹈作品是指以舞谱形式或未以舞谱形式出现的仅可通过经提炼 、组织和艺术加工的人体动作、姿态、节奏、表情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如秧歌舞、芭蕾舞 、迪斯科等。”舞蹈作品不是指在舞台上的表演,而是指表演的舞蹈动作的设计等。
其次,舞蹈作品需要满足独创性的要件才可以受保护,2020年江苏高院《碇步桥水清悠悠》舞蹈侵权案的判决中认为舞蹈舞蹈独创性主要体现在以下这些方面:音乐、舞蹈、思想感情的表达(主题)、演员、灯光、舞美道具、具体形式(舞蹈结构、舞段及舞句),即从微观基础动作至宏观整体独创性艺术表达。
最后,在发生侵权的第一时间请记得先公证保全再进行维权。
是《只此青绿》不重视知识产权吗?
这个事件是不是说明《只此青绿》不重视知识产权吗?其实不然,只此青绿还是很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
商标方面:
最早商标注册情况:申请注册时间最早的是第“59222968”号商标,类别是第41类舞蹈培训、商业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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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总共有95枚申请记录,其中最早且在舞蹈培训及表演类别上申请注册的是并非本案著作权人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而是另一家“福建匠心巧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是为何??也许是被抢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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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最早申请的该枚商标此前经过异议阶段,已于前两个月2022年3月7日注册公告。
著作权方面
已进行版权登记,但是具体登记的内容不知道,而且作品类型也为美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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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奥迪小满广告翻车事件,哪有什么赢家?知识产权制度最受伤!

昨天我写了两篇文章,分别从短视频文案的角度【1】 和著作权侵权比对的角度【2】点评了奥迪小满广告翻车事件。然后看到有人发文说这次事件【3】,无论是北大满哥、还是奥迪汽车都是赢家。

我刚开始看到时,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但是看到作者的理由时,倒也能自圆其说,他说:

奥迪的目的是宣传。这一次奥迪二次上了热搜,北大满哥也上了热搜,满哥视频号也10+点赞;连那家广告公司也能跟着露脸。这恰好就是他们的目的。都说这家广告公司至少得赔偿多少多少的,我感觉,他甚至还能以此找奥迪加钱。不过,对于北大满哥那边,肯定是不好说辞的。

而我昨天中午看抖音北大满哥的粉丝还是370万左右,今天已经是430多万了,能在短短时间内涨粉这么多,我敢说跟本次事件有直接关系,而根据前述,好像北大满哥也确实是赢了,毕竟60多万的粉丝,还是有很大的商业价值的,但是这种说法又好像哪里不对。

最大的问题是,明明抄袭是一件很无耻的事情,因为抄袭出名了,竟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是底层的价值观出了问题,我又看到另外一篇文章,是从广告从业者角度写的【4】,这位作者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奥迪广告抄袭事件,没有赢家”,他说”这次汹涌的流量反噬给奥迪经营多年的品牌价值致命打击……北大满哥也算个大V了,辛辛苦苦做传统文化被抄的裤衩都不剩没火,反而因为一次维权家喻户晓了。

其实我觉得这个作者说得特别有道理,在这个事件里根本没有赢家。

首先,这次事件受伤最大的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很多网友的评论来看,大家对于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几乎等同于文盲,去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其中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十七)就明确指出: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加强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培养公民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但从目前来看,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是任重而道远。

其次,无论是北大满哥,还是奥迪公司,甚至是刘德华先生都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北大满哥原创视频得不到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受到损害,奥迪公司没有认真审核视频的知识产权,进而使得侵权视频大面积传播,对于奥迪公司的品牌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得不偿失。

最后,这个事件的警示作用就是要尊重原创视频,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是关键,如果通过这个事件能让普通老百姓知道不能抄袭,也许才是这个事件唯一的意义。

参考:

【1】视频文案被指侵权,奥迪《小满》广告翻车,短视频文案该如何保护?

【2】那么问题来了,北大满哥有没有抄袭?基于法律的分析!

【3】奥迪小满广告抄袭|谁是背后的最大赢家?

【4】奥迪广告抄袭事件,没有赢家

那么问题来了,北大满哥有没有抄袭?基于法律的分析!

针对北大满哥指责奥迪广告视频抄袭其短视频文案,奥迪方面已经第一时间站出来致歉,并下架了相关视频。吃瓜群众好像已经认为确实是奥迪广告侵犯了北大满哥的原创短视频文案,且北大满哥就是相关短视频文案的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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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请注意我用了一个但是,几个小时后,就有人开始深扒北大满哥的文案,竟然得出了北大满哥也是抄袭的结论(相关链接在此),真的如此吗?我尝试着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一次分析,具体如下:

北大满哥的文案其实包括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一段关于小满这个节气的描述,并且北大满哥在自己的视频里也说了,其实自己很喜欢小满这个状态,所以他的网名一直叫做小满,这就是后来他被人称之为满哥的原因,第二部分是一首诗词,北大满哥说这首诗词是他18年写的,最早发于其18年的朋友圈。

以上,是基本事实。

我们先来看文字部分的描述

今天是二十四节气的小满,但是有一样事情挺奇怪的,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小满的这一天,雨水开始增多,江河渐满,麦穗开始逐渐饱满。但是,还没有完全饱满,所以小满这种状态特别好,小满代表了一种人生态度,就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完美的路上,但并不要求,一定要十全十美。所以从这个角度,小满其实是一年中最好的一个节气,也是我最喜欢的日子。

这段文字描述有网友扒拉出两个最早的版本。

第一个版本,是2017年 网友@yoli 尤林的版本,如下图

图片

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北大满哥的文案中跟上述文字表述比较像的几句为,“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

比对下来:

(1)“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 

这句话跟2017年yoli 尤林一模一样,但即便北大满哥文案里的这句话跟在先的文字表述一样,我认为就这两句话而言,也不构成侵权,因为这两句话的表述并没有独创性,就好比说”香港是中国的“,除了这么说,你还能怎么说,并且这个属于公有领域的有限表达。所以我认为就这两句而言,北大满哥并不构成抄袭。

(2)“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

这句话我认为表述跟2017年“这正是我们老祖宗的智慧”相比,无论是内容,还是表达上都不一样,虽然意思接近,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形式不保护思想的原则,北大满哥这么说一点毛病都没有,也不构成侵权。

综上,跟2017年的版本相比,北大满哥对于小满的文字描述并不构成抄袭,也不侵权。

第二个版本是2016年,我尝试着搜索,但发现已经被删除了。图片

图片      图片

我只能引用其他网友对第二个版本的截图来进行对比。

图片

本图来自于:贩财局(链接进入)

大家可以看到,2016版本跟北大满哥的文案相比,差别还是挺大的,通篇比较的也是“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寒就有大寒” ,第二个版本里的是”有小暑必有大暑,有小寒必有大寒“,但这句话我刚才已经分析过了,不构成抄袭和侵权。

因此,跟两个版本相比,北大满哥对于小满的文字表述部分都不构成抄袭,也没有侵犯这两个版本的著作权。

我们再来看,诗词部分。

花未全开月未圆

半山微醉尽余欢。

何须多虑盈亏事

终归小满胜万全。

这是整个文案中最有争议的部分,因为奥迪广告和北大满哥里都说了,这首诗是借用曾国藩的,但北大满哥又说了,后三句是自己写的。

根据我的检索,第一句话确实不是北大满哥写的,但也不是曾国藩写的,应该是北宋蔡襄写的,题目为《十三日吉祥探花》,全诗如下:

花未全开月未圆,

寻花待月思依然。

明知花月无情物,

若使多情更可怜。

图片

后三句并没有找到更早的出处,没有证据证明不是北大满哥原创的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北大满哥引用了古诗,算不算抄袭呢?当然不算,首先,古诗作为作品,除了人身权可以无限期得到保护外,其他著作权已经超过了著作权法保护的期限,我国的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保护到作者死后50年,超过50年就不保护了。其次,即便上述古诗没有超过保护期,北大满哥对于相关诗句的引用也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所以,不管怎么说,基于上述的法律分析,北大满哥并没有抄袭,也没有侵犯他人在先的著作权。

视频文案被指侵权,奥迪《小满》广告翻车,短视频文案该如何保护?

昨天是二十四节气中的小满,奥迪汽车也顺势推出了一则汽车广告,在这则汽车广告中,刘德华先生非常诚挚地演绎了其对于小满的理解,尤其是结尾那首诗词”花未全开月未圆,半山微醉尽余欢,何须多虑盈亏事,人生小满胜万全“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大家纷纷转发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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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想到的,当天晚上北大满哥就发布声明,声称这则汽车广告中的文案是抄袭其去年发布的一则短视频文案,并且北大满哥还逐句对比了自己的短视频文案和奥迪汽车广告的文案,几乎是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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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看瓜群众还在纷纷想是不是构成侵权时,今天早上奥迪公司发布声明,声明里虽然没有确认侵权,但就其向北大满哥和刘德华先生致歉来说,侵权这件事情基本上也是确定无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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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保护短视频文案呢,我们认为要做好三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做好原创,只有原创的作品才能得到保护,就比如在奥迪广告抄袭的这个事件里,北大满哥的文案还是有很高的原创性的,尤其是结尾那首诗,据说后三句完全是北大满哥原创。

第二件事,就是要留存发表证据,我们注意到在这个事件当中,有个无可反驳的证据就是北大满哥保存了2021年5月21日的视频证据,这个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第三件事,要有知识保护的意识,首先要知道短视频文案是可以作为文字作品单独得到保护的,其次就是发生侵权后要第一时间进行取证,因为有些视频被删除后就找不到, 以后想起诉可能也会存在困难。

总而言之,这个事件也给广大的短视频从业者提了个醒,无论何时都不要抄袭别人的短视频。

只是有点替刘德华先生不值了。

一个诉讼律师执业的30条实用提示

1、任何一个案件都要签订合同,律师费汇到律所账号,开具发票,当你和当事人发生不愉快时,你会感谢我。
2、在起诉状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方便法院送达。
3、调解的时候不要把我们的底价说出来,如果希望和对方10万谈妥,建议报价15万。
4、开庭效果好的案件,判决效果不一定好。相反,在庭审中被法官训得像熊一样,判决结果反而有意外的惊喜。
5、质证时,要围绕着证据三性展开,不要废话太多。
6、收到裁定书或判决书后,保留好EMS信封,因为上诉的时候可能需要用它来证明没有逾期。
7、判决效果不好的案件,在收到判决的第一时间要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判决结果,情况可能会很糟糕。
8、商标和专利侵权诉讼中,凡是收到原告的起诉状诉讼请求写:“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的一般都是做知识产权案件较少的律师。
9、跟法官打电话时,一般选择法官上午上班、午休,下午上班还有下班的点打电话,其他时间法官一般都在开庭。
10、在当事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留下律师的联系方式、地址,方便法院跟律师联系。
11、电话咨询很少有成案的,不要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如果当事人确实想打官司,约他到律所来谈,必要时可以考虑收取咨询费。
12、开庭时记得穿律师袍,有些人投诉律师不穿律师袍时通过网上公开的庭审视频发现的。
13、当事人第一次签授权委托书时,一定要当面签署。
14、除了离婚案件,立案的时候不要选择诉前调解,除非你想拖时间。
15、离婚案件不能风险代理,而且有些狗血的离婚案件还会有人身安全风险,谨慎代理。
16、千万不要在开庭时提交证据,否则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尤其是你的证据很多时。
17、永远不要主动跟当事人报价,除非他自己主动询问。
18、不要让你的当事人律师费分期,宁可给他打个折,也要一次性付清。
19、开庭时咄咄逼人,我方的任何观点都要反驳的对方律师,一般都是刚执业没多久的新手律师,不要和他计较。
20、如果案情复杂,请当事人到庭陈述关键事实,不要在法庭上替当事人做虚假陈述。
21、诉讼标的100万以内的案件,风险代理比例不要超过18%。
22、有时间写写文章,若干年后你会发现他们可以出一本书。
23、及时接听当事人和法院的电话,及时回复当事人的信息。
24、不留存当事人的证据原件,开庭前一天请当事人送过来,开完庭后立马还给他,记得让他写签收单。
25、用华为手机,打开通话自动录音功能。
26、不要随意删除你的微信聊天记录,记得定期备份。
27、上诉的案件记得关注上诉费的缴纳方式和缴纳期限。
28、那些签完合同几乎不主动联系你的当事人,请记得在手机里给他备注“优质客户”
29、永远不要跟你的当事人承诺结果,也不要暗示你的特殊关系。
30、看完本文记得关注和转发,你会发现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什么样的律所值得律师选择加入

律师越来越多,律所也越来越多,律师选择律所的机会也越来越多,而律所经营却越来越难,有感于我本人最近的转所,当重新需要选择律所时,却发现我们其实要得没有那么复杂​。

那么,我们究竟需要一家什么样的律所呢?我认为从律所和律师的关系而言,这样的律所应当是“以律师为本”,所谓以律师为本,就是凡事从律师的角度出发进行决策,从更有利于律师执业的角度去进行管理,这就是以律师为本。一家律所如果不想着如何更好地服务于律师执业,这家律所必定没法做大做强。

而本文接下来要论述的四大要素,均是在律所应当以律师为本这一指导思想​展开的。

01 办公环境配置合理

办公环境需要考虑包括律所选址、合伙人办公室的面积、卡座的设置、律所文化展示、会议室的设置等方面。

如果律所恰好有迁址的打算,那么不妨考虑一下律所的定位,如果是以商事为主的律所,建议放在城市的繁华地段高档写字楼,从合伙人律师的角度,独立办公室应当在15平米左右,这个办公面积能够满足律师日常存放案件资料、书籍以及同时接待两名当事人的需求,这个面积太大则会过于浪费,太小则无法满足上述需求,从执业律师的角度,普通的1.2米的卡座是不够用的,建议采用L型的卡座,结合笔者所在的南京市场,上述办公室和卡座的设置会更有竞争力。

一般的律所都会在律所过道的墙上做一些展示,用于向客户介绍律所的历史、过往的业绩等信息,这些展示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管律所的面积如何如何,律所的会议室和接待室一定要重点打造,这是律所的门面,而且也是执业律师通常会使用到的律所公共资源,好的会议室和接待室会更有利于执业律师接案和商业谈判。现在会议平板也正在逐步取代老式的投影仪,如果能加上视频会议的功能,对于服务国外客户会有一定的优势。

除此之外,律师的休息区、咖啡机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律所甚至已经推出了胶囊休息仓,这些都是在律所打造一流办公环境上面的考量。在预算有限的情况,我是反对律所一味追求大的办公面积的,大的办公面积跟律师执业的幸福感并不能直接划上等号,对于执业律师而言,他更关注他实际能够使用到的办公资源。

02 管理架构清晰明了

一家管理架构清晰的律所会提升律所的竞争力满足律所的长期发展的需要,在律所的管理方式上,有两个极端不可取,第一个极端是律师不参与管理,律师不参与管理,实际上是放弃了律师在律所管理上的优势,因为律所的管理会涉及很多业务层面的,比如说收案审核,这本身就是一个专业的工作,比如说法律意见出具的审核,这些专业性的管理事项是难以交给非律师来进行的,所以律师放弃律所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律所的经营带来潜在的风险,另一种极端是全部由律师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没有把律师从律所的管理事务中解放出来,并且律师除了在法律上是专业的,在人事工作、财务工作、行政工作上其实是没有专业优势的,因此很多全部由律师管理律所的,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觉得在律所的管理上,应当建立以合伙人会议为决策机构,由律师和行政财务人员组成执行团队,决策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执业团队负责具体事项的执行的管理架构,而在执行层面,律师主要负责业务、培训、专业品宣的管理工作,这样也会提升律师对于律所工作的参与感。

03 时时刻刻赋能律师

除了办公环境以外,律所对于律师存在是否具有意义关键点就在于律所能不能给律师赋能,一家好的律所能够给律师赋能的前提已经针对赋能事项形成了体系和规范,而在具体的赋能内容上,一家好的律所应能从下面三个方面给律师赋能:

一是办案的赋能。从收案到结案,律所能够给到何种程度的便利,我们拿最常见的邮件收发来说,通常做法是邮递员会把邮件给到前台,而前台的做法就是通知各个律师领取邮件,如果在这个环节,律所针对法院的邮件,可以在律师同意的情况帮忙拆封甚至扫描成电子版给到律师,这样律师会不会觉得有一种特别方便和节省时间的感觉,比如针对某些类型的案件办理制定成统一的标准流程,可以迅速让律师上手该类型的案件,是不是也减少了律师办案中试错的成本,诸如此类,都会提升律师办案的幸福感。

二是学习的赋能。大家知道,律师是一门活到老学到老的职业,因为在学习赋能上面,一家律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这些培训体系至少应当包括办案技能的培训,执业风险规避的培训,以及与律师日常执业相关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如何做好一场演讲,如何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等等,除了培训之外,律所还可以通过建立自修室、图书室等方式,给律所营造读书学习的环境,甚至也可以考虑购买专业的商业培训课程,但不管怎样,没有哪个律师会拒绝一家经常能够获取新知的律所。

三是品宣的赋能。律师除了办案和学习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律所营销,如果在律所层面能够建立统一的宣传渠道,这样就能减少律师进行品宣的成本,更有效地帮助律师执业,现在有些律所已经开始在打造律师个人IP上发力,而更广义的品宣应当也包含律师主导或参与的沙龙、论坛。

04 利益共享着眼未来

说到底,律师都是要养家糊口的,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一个律师对于一家律所无法产生感情,大抵是没有参与感与归属感,而归属感的打造是律所将律师视为一分子,这里就涉及到利益共享,传统型的律所往往合伙人分享利润和分担亏本,但真的以律师为本的律所应当会让律师分享到律所发展的红利,我曾经跟一位律所主任探讨过关于当下律所分配模式,其中一个共识就是一定要让对律所贡献多的人分享到律所发展的利益,举个例子,有些合伙人为了律所管理牺牲了个人时间,这是不是要在律所分配利润的有所考量,我们应当靠制度流程去维系一家律所的发展,而不是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所以律所的蛋糕在还没有做大时就要考虑利润的分配制度,这样也会给律师这样一种感觉:这家律所与我荣辱与共、息息相关。

文章的最后,我想说的是,没有理想的律所,只有律师的理想。这篇文章既是站在律所管理者的角度,也是站在普通执业律师的角度,我想律所和律师从来都不是一场交易,而是互相成就、共同发展。我们要摒弃陈旧的律所发展观,避免重蹈失败的覆辙,只有坚持以律师为本,律所才能谋求更大更长久的发展。

我们口里所谓的专业律师可能并不具有专业

执业这么多年来,比较遗憾的一件事就是在今年才完完整整看完大卫·梅斯特写的《专业主义》这本书,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我对于什么是专业律师有了新的认识,这些新的认识我迫不及待地想分享给大家。

在我们传统的观念里,专业律师和万金油律师好像是相反的一对词,我们所指的专业律师通常是从事某一专业领域的律师,比如建筑房地产律师,比如知识产权律师,这里的专业更多的是指技术层面的,而我们说一个律师专业,通常也是指他在处理某类问题时经验更丰富,我们几乎很少从服务的态度或感受去评价一个律师,如果我们把服务态度作为一个律师是否专业的衡量标准时,会发现我们对于专业律师的认知可能时颠覆性的。而万金油律师在我们律师看来往往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都做的律师,但如果也从服务的态度去评价万金油律师,同样会发现我们对于万金油律师的认知也是颠覆的。

在大卫·梅斯特看来,专业主义是一种态度,而不是一系列技能。举个例子,有个律师A擅长处理建筑房地产的案件,但是他很忙,忙到了机会没有时间跟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虽然最后案件处理得很漂亮,但是当事人心里总觉得没有得到律师的尊重,请问律师A是不是专业律师?再举个跟律师没有关系的例子,你到洗车行去洗车,这家洗车行洗车洗得很干净,但是你每次去都要排队,每次排队的时候只能站着那里等,店里的员工忙得根本没有时间招待你,请问你是否觉得他们的服务专业?其实上面这两个例子里的问题,我觉得答案都是否定的。这是因为我们评价律师是否专业时,仅仅是站在律师的角度,并没有站在客户的角度,因为技术层面的勤奋不能掩盖服务态度的懒惰,所谓的专业也可能仅是我们律师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在客户看来,律师和医生一样,都是专业的,客户是没有办法分辨哪位律师处理案件更丰富,他在挑选律师时可能会去考虑这个律师的执业年龄、曾经代理过的案件,但是一旦选择了某个律师,其对于律师是否专业的评价完全来自于服务感受。我们就拿错别字来说吧,在一个律师撰写的法律意见里出现了错别字,请问这是技术层面还是服务态度,我认为属于服务态度,如果客户看到这个错别字,他肯定会觉得律师没有用心,那么一个没有用心的律师怎么可能是一个专业的律师呢,再比如,一个律师第一次和客户见面时没有穿正装,甚至有点邋遢,请问,这个客户会觉得这个律师专业吗?这位律师没有着正装,是因为技术层面还是服务态度呢?显然是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穿,这其实就是服务态度的体现。

因此,当我们用服务态度去评价一个律师是否专业时,这个标准更具有现实意义,由此不由得让我们用这个标准再去审视所谓的万金油律师,然后得出的结论竟然会令我震惊,那就是很多“万金油”律师更具备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我认识很多小县城的律师,他们受限于执业的城市,处理的案件比较凌乱和复杂,在很多律师看来,这其中不乏大家口中所谓的万金油律师,但是如果你深入和他们沟通,你会发现他们的客户一般都维系得很好,很多客户都是服务了很多年的,好到了律师到客户那里拜访就像走亲戚,而客户对于律师无比信任。有人对于吃吃喝喝去搞关系这一套很不屑,但是对于维系客户关系来说,对于提升客户的服务体验来说,吃吃喝喝也许更具有意义。由此可见,这么多年,我们对于专业律师和万金油律师一直存在极大的误解。

实际上在看完大卫·梅斯特的《专业主义》之后,我随即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矩,那就是及时回复客户的每一条信息和接听客户的每一通电话,我们得像一个服务者,尤其是现在行业内卷得如此厉害的时候。当然,我这里强调律师要具有服务意识,要有服务态度,并不否认律师可以放松自己技术层面的提升,技术层面是根本。

所以,作为律师的我们跟高级餐厅里端盆子的服务员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