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好戏》里的两个法律问题

《一出好戏》有两个情节让人印象深刻,第一是马进中了六千万大奖后被困荒岛,因无法在彩票规定的90日内兑奖,最后不得不绝望地看着奖票过期,第二是马小兴逼张继强写下将其所有的房产无条件转让给马小兴及马进的字条,马小兴据此认为其拥有了张继强的房产。这两个情节均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
根据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彩票的兑奖期为60日,第一个情节中的90日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外马进被困荒岛是因海啸引起,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彩票管理条例》规定,在相关障碍消除后十日内依然可以主张彩票权利,因此马进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兑奖。

而在第二个情节中,张继强所写下的字条本质上属于赠与合同,但由于是受胁迫的情况下所写,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可以主张撤销,当然赠与合同在赠与前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更为重要的房产等不动产的产权转移以房地产登记簿的变更为准,因为马小兴据此认为就拥有了张继强的房产还是太天真,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张继强在马小兴的逼迫下毫无反抗地写下这些字条也可能他知道此类协议并不会发生真正的法律效力。

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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