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相信有不少学子目光已经锁定了法学专业,自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开启之后,只有法学专业的学生才能报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也意味着如果想要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必须要报考法学专业,这几乎成了一道硬性门槛,作为一名已经毕业13年的法律硕士,并且已经在律师行业跌爬滚打13年法律职场老人,今天想跟大家聊聊法学专业还值得报考?如果报考应该怎么填报?
首先,法学专业还值得报考。虽然在AI时代,人工智能已经能够协助法律人处理各类繁重的工作,比如归纳案件事实,整理案件要点,撰写各类法律文书,但是AI目前无法取代人才有的判断和思考,换句话说,AI还没把法律职业替代掉,除了文字处理工作之外,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必须线下处理的各类法律工作,包括递送材料、开庭等工作并没有被AI所替代,即便AI给出的意见再正确,一个有法律需求的人也不会雇请AI为其服务,更深层次的说,AI并不能对最终的法律结果负责。
其次,关于报考的建议。个人认为只要遵循非知名法学院不报考原则,法学专业报考不会踩坑。所谓知名法学院,既包括传统的五院四系(五院即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四系即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也包括一些综合性985大学的法学院,比如南京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还有一些211大学的法学院,比如苏州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法学专业是一个非常看重人脉和地区的专业,所谓人脉就是校友资源,据说在北京昌平法院,经常会出现法官是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原告和被告的律师也是中国大学毕业的有趣场景,而在上海,法律人都知道华政是一个什么样的村子。所谓地区就是,如果你将来准备在哪里就业,那么就选择哪里的法学院,比如你想在上海就业,那就选择华政和负担,选择在南京就业,那就选择南京大学法学院。这个跟学医生有点像。
法学专业是一个非常看重实务经验的专业,而且现在的法学教育有点滞后于社会实践,即便是名校毕业的法学毕业生,找工作也不是那么好找,当然现在各个专业找工作都不好找,这个是当前的就业形势,但是名校名法学院毕业的还是有很大优势,而且法学专业不像医学一定要读个博士,很多本科毕业出来做法官做律师的以后职业发展前景并一定会比硕士、博士毕业的差,这是法学就业的一大特色。
但法学和医学一样,都是一直需要学习的专业,所以如果决定报考法学专业,要做好吃苦的准备,一直学习的准备。
不说了,我去看新出的法规了。
一个折腾很久的案件,今天收到了南京中院的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被上诉人一方,这个结果自然是再好不过,但中间的过程却充满了曲折,所以我才说折腾了很久。
案情很简单,一个合同纠纷,对方需要帮忙将我方的商品上架到某知名直播间并在该直播间进行直播讲解销售,当时合同约定的商品种类是5个,结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连1个商品都成功上架至某直播间,但对方又不肯退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方直接一纸诉状将对方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一人公司,对方且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之外)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也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判决该公司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一人股东李某承担连带责任。本以为到这个地方,这个案件就尘埃落定了。
结果,对方上诉了。对方上诉了也没什么,上诉是他们的权利,我们也不能阻止,但上诉后法官通知双方到庭谈话那天问题来了。
那天我早早来到法庭,发现法庭门口的长椅上坐着两个人,但没有发现一审时对方公司聘请的律师(可能一审败诉被解聘了),当时我心里猜测可能一个是李某(一审开庭时对方公司只来了律师)另一个是律师,后来一交谈果不其然。
对方律师是个女律师,一开口就问能不能调解,调解我也不拒绝,就问他们多少钱,然后他们就报了一个数额,这个数额是一审判决数额的一半,我自然是不同意的,可以给你打个九折,要是能当场给付的话八折也行,你直接给我来了个对折,同意了我估计得被我的当事人打骨折。
对方律师见我不同意,就开始跟我诉苦,说李某身体不好,然后戏剧性的一幕来了,对方律师从包里翻出了一张纸,说你要是不信你看看这是李某的病历,我说我不看,她说求你看一下吧,我再次说我不看,她几乎要把那张病历捧到我眼睛上,我惊呆了,调解还可以这么玩吗,我心想对方律师你保持点职业素养行吗?这种乞求的行为实在是让我受不了。经历了几番躲闪以后,我是叹为观止。
谈话庭审期间,李某一遍遍地倒苦水,不断打断我方及法官发言,法官助理是位小姑娘,李某是位大妈,书记员也是一位小姑娘,现场5个人,就我一个男性。法官被她苦水倒多了,果然开始关注一些跟一审查明事实和法律适用不太相关的问题,这个时候我开始觉得庭审方向不对。
按理说,二审法院主要是审查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庭审工作相对简单,但这个案件的法官助理显然有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决心,她认为一审法院有很多事实没有调查,在这次开庭之后她又单独找李某做了一次谈话笔录,同时要求对方把跟我们合作期间所有的聊天记录全部提交,大概有上百页纸,然后法官助理全部认真看完了,以至于我不得不也从头到尾再梳理了一次,我反手针对对方提交的聊天记录以及李某的聊天记录提交了16页的代理意见,既然整个庭审把简单的事情搞得那么复杂,那我也不介意再复杂一点。
法官助理看到我的代理意见开始头疼了,她可能以为我只会象征性地评论几句,没想到我写了这么多,于是她问我能不能调解,我反问,他们对基本事实都不认,我怎么能调解呢,法官听我这么说,叹了口气,说可能需要再开一次庭,我说没关系。这个案件到这里,我已经有点生气了。
接下来又是第二次谈话,这次李某没来,是对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某的儿子杨某和律师一起到庭的,而这次我把我们这边更了解情况的张总也叫过来了,合同类纠纷,建议带上最了解合同履行情况的那个人一起出庭,因为有些事实,双方一对法官就知道谁在撒谎,而经历了法官助理的几次询问以后,杨某对有些问题无法正面回答,搞得面红耳赤,而他的律师同样也很难做,因为我看出对方律师已经沦为了对方当事人诉讼的傀儡,丧失了独立人格,当对方当事人催促律师发言或者回应事实的时候,我明显看出了对方律师的窘迫。
案件到了这个地步,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而是争一个理了,并且我对于法官助理这种再来一遍的审理行为也不太理解,但不管怎样还是配合着走完了全流程。
南京中院为了便民,这个案件还建了一个微信交流群,群里面有双方当事人还有法官,当时一开始建群的时候我还觉得这是个新举措,后来发现只不过又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吵架的场所,而且更方便了。
在二审判决做出前几天,对方又在群里上传了一个情况说明,我方当事人一看里面的不实陈述怒了,直接在群里发言指责对方做虚假陈述。我只当没看见。
本来我以为这个案件开一次庭就能搞定,没想到开了这么多次。而且双方当事人从一开始能够调解(只是差距有点大)到最后我方不愿意再为调解折腰,这中间值得深思。
另外一个值得深思的地方,一审判决围绕对方有没有违约展开调查,也就10页纸就把案件的争议焦点相关事实搞清楚了,但二审判决整整38页,多出来的28页就是二审的成果。
但,好在结果是好的,仅以此文纪念这次曲折的二审代理过程。
遇见小面诉渝见小面商标侵权案,最后以撤诉、道歉、赠送商标收场。品牌方股价一度跳水,消费者退卡抵制,创始人凌晨写公开信认错——一场本来看起来稳赢的商标维权,最后赔进去了品牌口碑和几十亿市值。
这件事我感触很深,因为知识产权律师在这类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太关键了。今天说两点我的感受。
一、被告是小商小贩,一定要谨慎
律师代理批量维权案件,如果被告是小商小贩,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赔偿款几千或者上万,在律师眼里可能不算什么——毕竟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标的额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但对一个街边面馆的老板娘来说,七八千块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要卖一千碗面,而且这一千碗还得刨去房租、食材、人工成本。
遇见小面的案子就是最好的例子。当老板娘对着镜头哭诉”一碗8块钱的面,我得卖1000碗”的时候,公众舆论的偏向已经注定了——没有人会站在知识产权权利人这边。
问题在于,律师在评估一个案件的时候,通常只看法律层面:商标是否近似、是否构成混淆、有没有侵权故意。但批量维权案件不是普通的诉讼,它天然带着”大企业欺负小商户”的舆论风险。
遇见小面这次市值蒸发了多少?保守估计几十亿。当初索赔七八千,最后付出的是这个数字的几十万倍。
所以我的建议是:代理批量维权案件之前,先看看被告是谁。如果是恶意仿冒、故意蹭流量的,该打就打,毫不手软。但如果只是个街边小店,而且未必就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下,那一定要跟委托方说清楚利弊。
二、跟公司一把手把关系搞好
遇见小面事件里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创始人宋奇在道歉信里说,已中止和外包律所的合作。
我看到这里的感受就是:律所被用来顶包了。
事情闹大了,总得有人出来背。品牌方不可能承认”我们就是想靠起诉小商户赚钱”,所以外包律所就成了最好的替罪羊。
但站在律师的角度,你得搞清楚:你替公司干活,出了事你能不能兜得住?
这跟你在公司内部跟谁对接有直接关系。如果你的沟通对象只是法务经理或者品牌经理,那一旦出了问题,他们第一个动作就是把你推出去。因为他们的利益和你的利益不一致——他们要保自己的位置,你就得成为”管理失误”的那个具体责任人。
但如果你跟公司一把手有直接沟通的渠道,情况就不一样了。一把手知道你在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出了问题他才可能跟你站在一起扛,至少不会第一个把你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