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律师工作还开心吗

写这篇文章的起因是我今天看到了一则悲伤的故事,一个刚进入律所工作没多久的法学生因被律所辞退自杀了,而之所以被律所辞退的原因网上传闻是因为违反了该律所的保密制度,但具体被辞退的原因我没有更多资料可以知道,而这个法学生却是一路优秀过来的,本科人大、清华硕士。

我想他一定是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去做律师的,因为像他这样的简历,本可以找一份高薪且轻松的工作,他原本可以成为律所的甲方,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加入了律师队伍,我想他真的很喜欢这份工作。

我跟他素未蒙面,甚至不知他名字、长相,但今夜却因为他的自杀难以入眠,心情竟然异常沉重。我想他做律师一定很不开心,他没有想到的是,律所会有这么多的规章制度,更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好心会导致工作的错误。

其实做律师本没有这么多的约束,单单就保密制度而言,根本就无需多言,因为律师法本身已经规定了保密义务,所以这就衍生出一个问题,律所的管理是给律师赋能,还是给律师负能,什么样的律师状态时最舒服的律师状态。

我想起自己这几个月的工作状态,因为个人的缘故,我退掉了律所的办公室,除了不得不见的客户以及不得不开的会议之外,我基本上不怎么去律所,然后同事间闲聊少了、律所接待少了、饭局少了,但是多了很多时间,尤其是每天通勤的2个小时,我可以决定自己什么时候醒、什么时候写东西,什么时候看书,我发现我能支配自己的时间多了,而案件并没有减少,在这种状态中,我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自由,并且更加关注自己内心的需求。

之所以写我几个月的工作状态,一是有感于这起无妄之灾,二是我一直倡导律所应当以人为本,律所的本业就是办好案件,基本的合规要求就是不违反法律规范和行业准则。

我曾经也是制度的拥护者,我总觉得管理就得书面化,就得事先制定规则,但后来我发现公司管理的那一套并不适用于律所,因为律师只有在自由的状态下才能激发出更强的战斗力,因此,律所的管理其实很简单,就是做好律师业务的合规,指导律师的办案,律所和律师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但可惜的是,很多律所的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甚至在相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律所的管理除了合规之外,更多的要思考如何促进律师业务的增长,如何提高律所品牌的知名度和律师的美誉度,所谓的管理归根结底就是服务好律师,律师都没有了,律所能有吗?

所以,我跟我团队的人说,不用打卡也不用坐班,你们只要把工作完成就好,我只负责监督并帮助你们更优秀,其他的事情都不是大事,信任、理解、包容的氛围才有可能滋生出快乐的工作环境。

做律师嘛!最重要的还是开心!也希望以后此类悲剧不再发生。

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