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学习的思考(三)

关于律师学习这个话题,之前已经写过了两篇文章,今天重点讨论一下学习的方式。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有:(1)看书还是看笔记;(2)纸笔学习还是借助电脑、手机学习;(3)如何kill掉零散时间。

在我刚做律师的那段时间,我闲得无聊,我看书的就用电脑记笔记,结果把吴汉东整整一本《知识产权法》都记下来了,等后来有聊了,我开始疯狂买书,但真正掌握精髓的没几个,就上述的第一个问题,我以前的答案是看书,因为看书你掌握的知识点会比较全面,但现在我的大案是看笔记,因为笔记重点比较突出,重点会帮助搭建框架,有了骨架知识才会一点点充实,至于笔记从何而来,如不嫌累,可以自己写。

关于,我一直是电子化办公的倡导者,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将厚厚的材料转变为无形的电子资料,不得不说是现代科技的一大进步,我很享受这种科技带来的便捷,比如说我现在的卷宗已经全部实现了电子化,但后来发现,资料的管理方式跟你如何利用资料并不是一回事,我以前是把两者画等号的。但现在发现电子化或者说无纸化并不等于你能更好地掌握这些资料,电子化最大的好处就是存储、调取、互联网更加,而对于要借助电脑、手记才能实现电子资料的阅读而言,实际上电子化并不能让你对于资料的掌握更加透彻,我现在最大的感受就是电脑和手机会分散掉你很多注意力,并不适合学习。

kill掉零散时间的方法太多了,发个呆,玩个游戏都可以,但是对于律师来说,如果上述是你kill时间的主要方式,那情形可能只有两种,一种是你时间确实很丰富,另一种是你压根不想当律师,总之都不好。律师常见的零散时间就是旅途,如果是一个人出差,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好好利用这段时间学习了,随便看点什么都可以。

王晶律师

201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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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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