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只看大案要案

当下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出一种令人深思的”冰火两重天”。一方面,每年各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层出不穷,高判赔额屡创新高——从数百万到上亿元的天价赔偿频见报端,似乎昭示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但另一方面,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实务的律师却深感维权不易,尤其是面对一些被告为小商小贩、涉及图片照片等”小”知识产权的案件,判决赔偿金额低得连维权合理费用都覆盖不了,当事人往往赢了官司却赔了钱。
对于那些侵权严重、情节恶劣的案件予以重判,这当然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应有之义。大案要案的标杆效应不可忽视,它向社会传递了”侵权必付代价”的强烈信号,也为行业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的目光只停留在这些高光案例上,就会忽略一个更为普遍、也更为根本的现实——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纠纷,恰恰是那些标的额不大的”小案件”。
所谓”小案件”,往往涉及一张摄影作品的未经许可使用、一段短视频的搬运、一件商品图片的盗用。单个来看,似乎微不足道,但正是这类案件构成了知识产权侵权的”基本盘”。它们数量庞大、覆盖面广,与普通商户、小微企业和广大公众的日常经营行为紧密相关。而这些案件的判赔金额,动辄几百元、一两千元,扣除公证费、律师费、取证费之后,权利人几乎颗粒无收。长此以往,传递给社会的信号不是”侵权必付代价”,而是”侵权成本很低”。
换个角度看,低判赔直接挫伤了权利人的维权积极性。当维权变成一笔”亏本买卖”,理性的选择便是放弃维权、默默承受。这不仅让权利人丧失了司法救济的实质意义,也在客观上纵容了侵权行为的蔓延——侵权者发现,即使被发现、被起诉,最终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微乎其微,侵权行为自然有恃无恐。
再往大了说,小案件判赔偏低,不利于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养成。大案要案虽然影响深远,但毕竟距离普通商户和公众较远。真正能够触及基层、影响日常行为的,恰恰是这些”小案件”的裁判结果。一个电商平台上的小商家,不太会关注某个跨国企业的亿元专利纠纷,但他一定会关注同行因为盗用一张图片被判赔了多少钱。如果这个数字低到可以忽略不计,他大概率会选择继续侵权;如果这个数字足以让他感到”肉疼”,他才会真正意识到知识产权是有价值的、不可随意侵犯的。
惩恶需从小处着手。提高小知识产权案件的判赔金额,不是要苛责小商小贩,而是要通过合理的赔偿水平,让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能真切感受到知识产权的分量。只有当侵权成本普遍高于合法获取成本时,尊重知识产权才会从一种法律要求转变为一种经济理性,进而内化为行为习惯。
当然,提高小案件判赔并非简单粗暴地”一刀切”拉高数额,而是需要在制度层面进行精细化调整。比如,在法定赔偿的裁量中,应充分考虑维权合理开支的覆盖问题,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荒谬结果;又如,对于重复侵权、批量侵权的情形,应当通过惩罚性赔偿机制加以遏制,让侵权者无法通过”赔小钱、赚大钱”的算计获利;再如,探索建立小额知识产权案件的快速裁判机制,在降低维权成本的同时保障赔偿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标,不是造就几个惊天大案,而是让知识产权的价值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得到切实尊重。大案要案是旗帜,小案件才是土壤。只有土壤肥沃,知识产权保护的根基才能真正牢固。当我们不再只盯着判赔金额的”天花板”,而是同时关注判赔金额的”地板”时,知识产权保护才算真正走向了全面与成熟。

发布者

王晶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上海沪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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