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校版《南山南》所想起的

文/王晶律师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南京深秋了,但是天气还是没有冷到应景,秋叶落起但是秋裤还没上身。11月6日,南京大学官微@北京大学官微,并说“你在北京的寒夜里大雪纷飞,我在南京的艳阳里四季如春。”随后引发了各家高校纷纷转发评论,一时间才情、诗情弥漫了整个网络。

今天,高校版的《南山南》又新鲜出炉,又引起了网络的一阵喧哗。

看完这个视频,我不由得心生疑问:本视频里南大学子所演唱的《南山南》是否侵犯了《南山南》歌曲作品的版权?

高校版《南山南》无疑是歌曲作品的改编作品。一般来说歌曲作品改编最常见是的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就是词变曲不变,第二种就是曲变词不变,但是歌曲作品往往曲的重要程度高于词,大众也是根据歌曲的调调来进行识别歌曲的,而且改编歌词更简单可行,因此第一种情形最常见。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改编他人的作品应当得到原著作权人的同意,歌曲作品的改编也不例外,但是歌曲作品又不同于其他作品,很多歌曲作品的词和曲既可以合二为一,也可以分开单独使用,特别是曲单独使用的可能性更大。

如果词和曲都具有独创性,词可以作为文字作品曲可以作为音乐作品单独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歌曲作为一个整体,是词和曲的紧密结合,如果分开导致不完整,那么这种剥离也必将破坏歌曲作品的价值,在很多歌曲里,词和曲缺一不可。没有曲,就不能产生美妙的音符,没有词,就没有表达歌曲的意思。

所以说从歌曲的完整性来说,词的改编不仅要得到词作者的同意,有时候还要得到曲作者的同意,除非改编者仅仅是将改变后的词用于其他曲子。

《南山南》这首曲子作曲马頔,词作者也是马頔,因此马頔对这首歌拥有完整的版权,所以无论是作为词作者还是歌曲的作者,马頔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本文名称:《由高校版<南山南>所想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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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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