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微信公众号!

雷军说:站在风口上,猪都会飞。

作为在很早就注册了微信公众号的那批律师,我似乎没有享受到微信公众号带来的福利。

真的很感谢关注我的154号粉丝,也正是有这批粉丝,我才拼命压制我早已经产生的注销想法,但是今天,似乎是该跟微信公众号说再见了。

压倒骆驼的总有那么一根稻草,这根稻草就是微信公众号11月16日《公众号注册数量调整》的声明,声明的大概意思就是“1.个人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2个调整为1个;2.企业类主体注册公众号数量上限由5个调整为2个。”主要的法律依据就是《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同一主体在同一平台注册公众账号的数量合理设定上限”,实际上调不调整跟我关系也不大,但总觉得在这么强的监管力度下,以后在微信公众号更要谨慎言论,还不如注销掉来得直接。

其他的也不多说了,就这样吧,byebye,微信公众号!

发布者

王晶律师

律师、专利代理人,执业于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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